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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11-1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
为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保障农村公共文化活动持续开展,根据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南财行字【2012】94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县下达2012年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55.48万元(详见附表),此款增列2012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07999,其他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村基层服务点(与农村党员远程教育服务点共建)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宽带接入、运行维护及开展文化宣传讲座等有关活动。
2、农家书屋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000元,主要用于书报更新、日常运行及举办读书活动等。
3、农村文艺演出活动补助标准每村每年2400元,主要用于行政村自行组织开展各类演出活动。
4、农村体育活动按照每村每年6场,每场平均200元标准测算,1200元/年。
请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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