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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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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2-08-0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关于下达同德县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 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8-06 浏览次数: 【字体:
 
同德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根据海南州财政局《关于下达海南州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的通知》(南财建字(2012)609号,现下达我县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1020万元,列201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199,住房保障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对工程概预(结)决算的审查是财政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的重要环节。凡属财政性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财政部《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财建[2009]648号)办理工程概预(结)决算的审查。
二、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青财建字【2003】292号和省、州财政局有关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
    附件:同德县 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预算表
 
 
                                             
 
 
 
一二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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