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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8-0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牧区村庄规划任务分解 及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州财政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2012年农村牧区村庄规划任务分解及省级补助资金的通知》(南财建字【2012】410号),现下达我县2012年农村牧区村庄规划省级补助资金 320.4万元,此款列2012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2210399,住房保障支出-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309,基本建设支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村庄规划补助范围。1、重点推进18个规划编制工作其中:党政军企示范村4个,重点推进村规划14个;2、“千村”村庄规划54个。
二、补助标准及金额分配。
(一)重点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的村庄按照10万元/村标准补助。其中:2011年省级财政已安排村庄规划补助资金的村庄在本次安排规划编制补助费时予以扣除。共计安排补助93.6万元。
(二)“千村”村庄规划编制的一般村按9万元/村的标准补助,其中:2011年省级财政已安排村庄规划补助资金的村庄在本次安排规划编制补助费时予以扣除。共计安排补助226.8万元。
附件:农村牧区村庄规划任务分解及省级补助资金安排明细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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