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12-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民生信息 |
2021年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行政处罚信息
单位: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 日期:2020年12月31日 | |||||||
序号 | 案件名称 | 案件类别 | 案件编号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立案日期 | 处罚机关 | 备注 |
1 | 切群非法开采案 | 矿产 | 【2020】第001号 | 《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 | 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土地原貌; 对违法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0000元整。 |
2020年9月10日 | 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 |
2 | 恒云祥沥青砼有限 公司非法开采案 |
矿产 | 【2020】第002号 | 《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 | 责令立即停止无证开采行为,恢复土地原貌; 对非法开采(单位)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00000元整。 |
2020年8月28日 | 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 |
3 | 索南非法开采案 | 矿产 | 【2020】第003号 | 《青海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五十九条 | 责令立即停止无证开采行为,恢复土地原貌; 对非法开采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处以罚款10000元整。 |
2020年9月10日 | 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 |
4 | 拉焕也违法占地案 | 土地 | 【2020】第00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七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责令拆除,恢复土地原貌; 对非法占地面积204平方米,每平方处于10元罚款,共处以罚款2040元整。 |
2020年9月24日 | 同德县自然资源局执法监察大队 | |
合 计 |
2020年共查处4宗案件,合计处罚人民币122040元(拾贰万贰仟零肆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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