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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11-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建设管理公开信息 |
关于请求办理同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 用地预审的申请报告
同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青海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我局受理了同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申请,并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初步审查、实地踏勘和论证工作,现将申请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建设依据〕项目已列入《同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项目建设意义〕同德县殡仪馆建设项目是为了解决我县殡葬火花问题、环保达标,确保殡仪服务功能正常运行,符合国家供地政策
〔项目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同德县尕巴松多镇科日干村。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拟用地总面积约9352.64平方米,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用地类为天然牧草地,该项目不在地质灾害易发区。
〔项目投资总额〕该项目总投资约为1080万元。
二、项目符合规划情况
〔项目用地现状分类〕该项目用地总规模9352.64平方米,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9352.64平方米(天然牧草地9352.64平方米)。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情形〕该项目用地不符合《同德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6年修订版)修改方案,同德县人民政府已按省自然资源厅(青自然资〔2021〕80号)的要求开展规划指标落实方案的编制工作,承诺将在用地报批前完成方案论证等工作,并将项目用地布局及规模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三、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况
〔项目用地功能分区〕该项目用地总规模为9352.64平方米,其中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
1、根据《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 181-2017》 同德县殡仪馆主要设业务区、遗体处理区、悼念区、火化区、骨灰奇存区、后勤管理区等功能区。总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
(1)业务区:包括业务咨询室、业务洽谈室、业务办理室,丧葬用品陈列室、卫生间、收款处和休息室等。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10%
(2)遗体处理区:包括接尸间,停尸间、冷藏间、防腐室、整容室,污水处理间、殡仪车清洗消毒间、车库、卫生间和员工休息室等。占地面积为32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16%。
(3)悼念区:包括悼念厅、守灵间、音响室、医务室和卫生间等。占地面积为50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25%
(4)火化区:包括火化间、骨灰处理间、骨灰暂存室、候灰室、员工休息室、卫生间,淋浴间,油库和设备间等。占地面积为32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16%。
(5)骨灰寄存区:包括骨灰寄存间,业务室等。占地面积为22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11%。
(6)后勤管理区:包括办公用房、值班宿舍,活动
室、办公用车车库、餐厅和仓库等。占地面积为440平方米,占总面积的 22%。
2、室外消防及主要道路:根据相关规范,消防道路宽为4.0m,道路长529.75米,占地面积为2119平方米、消防回车场尺寸为12 米x12米,面积为144平方米。确定总面积为2263平方米。
3、室外停车场:本次殡仪馆设 4 台焚烧炉,故殡仪车停车位考虑4个停车位,每个停车位面积 50平方米,共 200 平方米;公共停车位按每个焚烧炉 6个配备,确定本次新建停车位24个,每个停车位25平方米、共600平方米;设大巴年停车位2个,每个停车位面积为 100平方米、共200千方米。确定占地面积为1000平方米。
4.室外焚烧及祭扫场地本次考虑60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
5.绿化占地面积:根据《殡仪馆建设标淮建标181-2017》,新建殡仪馆绿化率不应小于 35%,确定本项目绿化面积为:3500平方米。
〔项目用地规模符合土地使用标准情形〕该项目用地总规模为9352.64平方米,该类型项目符合土地使用标准。
四、落实用地相关费用情况
建设项目已按规定将征地补偿费及被征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等相关费用足额纳入项目工程概算。我局将督促项目用地单位在正式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征地补偿有关工作。
五、关于其他问题的说明
该建设项目未动工建设,不涉及违法用地。
六、小结
综上所述,我局拟同意该项目用地。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规定,现将我局的申请报告报上,请予审查。
同德县民政局
二0二二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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