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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1-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同德县县城新区扶贫开发综合市场消防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同德县扶贫开发局:
你单位上报的《关于上报同德县县城新区扶贫开发综合市场消防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告》(同贫局【2020】79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建同德县县城新区扶贫开发综合市场消防改造工程,现就该项目可研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同德县县城新区扶贫开发综合市场消防改造工程
二、项目代码
2012-632522-04-01-648234
三、建设单位
同德县扶贫开发局
四、项目法人
周桑加
五、建设地点
同德县县城新区扶贫开发综合市场内
六、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对已有县城新区扶贫开发综合市场进行消防改造、新建室外消防水池泵房,占地面积为358.16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07万元,其中:增减挂项目资金274万、财政扶贫资金33万元。
八、建设年限
2021年02月-2021年12月
九、其他
工程的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环保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耗,提高效率,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均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工程造价以签订的合同为基础,以经审计的工程财务决算为准,并以此作为企业财务核算依据。
请根据批复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如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批复文件。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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