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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
同德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出具同德县河北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涉及草原权属证明及是否涉及基本草原相关事宜的函
同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乡村振兴,青海省文化和旅游局充分结合国家、省、市战略政策,依托自然环境风貌、乡村人文景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配套乡村业态,打造旅游品牌,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依据《青海省“十四五”文化和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拟提出同德县河北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同德县河北乡乡村旅游基础建设项目拟用天然牧草地2.1410公顷。为了实现同德县河北乡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发展当地旅游资源,完善旅游基础设备,促进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相当低的旅游资源与世代相结合,加大特色乡村旅游板块的开发,同德县把旅游业作为新型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培育。
该项目于2021年11月18日取得海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德县河北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南发改投资﹝2021﹞年320号);2021年11与5日取得海南州自然资源局《关于同德县河北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的函》(南自然资函﹝2021﹞57号);根据同德县河北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数据,经海南州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现场核实,同德县河北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拟使用天然牧草地2.1410公顷。
现我单位正在办理草原报批手续,根据青海省使用草原审核审批手续申请材料相关要求,需属地主管林草部门核实项目是否涉及基本草原及草地权属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出具是否涉及基本草原的文件及草地权属证明文件,现恳请贵局予以核实项目是否涉及占用基本草原并上报县级人民政府出具项目是否涉及基本草原的文件及草地权属证明文件。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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