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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8-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项目审批公开信息 |
同德县生态环境局 关于同德全胜钢构厂年产4.5万平方米彩钢 复合夹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同德全胜钢构厂:
你厂报来《同德全胜钢构厂年产4.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夹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委托专家进行了技术评估,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位于同德县尕巴松多镇商业综合市场,项目总投资约200万元,占地约2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30平方米,具体包括生产车间750平方米,办公用房80平方米,生活及其他辅助用房200平方米,安装单瓦加工机械、多功能彩钢夹芯板复合机、折边机等,形成年产4.5万平方米彩钢复合夹芯板能力。报告表编制单位为中恒鼎信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2022年2月,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我局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截止停工时,现场已搭建约800平方米钢架,并完成龙门架安装。我局依法查处了上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了环境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你厂必须深刻吸取教训,增强自觉守法意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青海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符合省州发布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在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前提下,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可缓解可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按报告表所列内容和规模在拟定地点建设,原则同意报告表所列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行期应当做好的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加强水污染防治,施工机械冲洗须远离周边的巴曲河,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作洒水控尘,不得排入巴曲河。妥善处置生活污水。远离河道及河道管理范围设置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粪污,防止造成地下水污染。
(二)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落实洒水控尘措施,降低项目实施对周边商铺产生的粉尘影响。切割工段安装布袋除尘装置,加大切割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排放控制,确保切割工段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无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上胶和匀胶复合工段设置包围密闭型集气罩,有机废气经管道引入活性炭净化装置+UV光解装置处理,最终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四)全面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先选用低噪音排放施工机械,优化生产机械布局,避免大型机械过于集中。主要设备配套安装消声降噪材料或消声垫,设备底部采用减震器和橡胶软接等减震设备。加强生产机械维护维修,杜绝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高噪声排放。合理安排施工和生产时间,未经许可夜间不得擅自施工。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域标准限值。
(五)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时清运清理弃土,不得在巴曲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倾倒。妥善处置生活垃圾,防止造成“白色污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间,危废贮存间地面、裙角落实防渗措施,设置危险废物标识,防渗材料需满足防渗系数要求,不同类别的危险废物分区分类存放,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管理制度,危险废物须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六)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台账,按时上报年度执行报告。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按方案开展企业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并报我局备查。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危险废物贮存间环境风险防范,结合本项目实际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物资。厂房范围内雨污分流,设置雨水截止阀门。车间地面做硬化防渗处理。加强员工环境安全教育培训,提升环境应急能力。
三、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设计阶段以及建设过程中不得随意降低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删减相关环保措施,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投资资金。
四、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验收资料应及时公开,并录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若建设单位自取得环评报告批复之日起五年内未开工建设,后期建设需重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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