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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6-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残联信息公开 |
县残联深入学习宣传《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活动
6月18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州县委全会精神,巩固各族人民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创造美好幸福生活。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残联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新修订的《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的宣传活动。
一是在宗日广场悬挂横幅1条、摆放宣传展板2块、发放宣传手册150余份,宣传新修订《海南藏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二是我会全体干部职工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方式,使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把学习贯彻《条例》与工作实际、履行职责紧密结合起来,学用结合、学以致用、不断开创依法工作的新局面,深入领会了因地制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各项政策。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确保《条例》内容家喻户晓,促进各民族群众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共同营造健康、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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