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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2-02-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财政信息公开

同政办[2011]47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28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同德县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物价 干预方案   通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29印发  
                                          共印15份
同德县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方案
 
去年下半年以来,因受自然灾害、国际大宗商品价格上涨等因素影响,同德县城镇居民消费品价格出现上涨趋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和州政府《关于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紧急通知》(南政[2011]27号)的文件要求,为稳定物价,保障民生,抑制重要商品价格不合理上涨,结合我县实际,特提出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坚决对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以及散布谣言、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努力保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县部分重要商品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的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同德县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周本加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才项仁增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成 员:祁应全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赵庆瑜     县财政局副局长
贾青德     县工商局副局长
陈顺贵     县公安局副局长
万玛加     县监察局副局长
贾秀艳     县教育局副局长
张进良     县民政局副局长
索南多杰   县交通局副局长
张生清     县农牧局副局长
赵久良     县统计局副局长
唐同德     县广播电视管理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才项仁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各部门的工作职责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市场价格联检联查和日常市场巡查工作;发布我县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价格信息;加强对成品粮、食用油供应的调控工作;加大对价格干预商品价格的监测。并对干预商品供应、需求、库存、储备及市场行情进行动态监测,组织好骨干企业参与市场价格调控工作,确保被干预商品不断档、不脱销。县工商局要严把准入关,规范市场主体;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和频率,落实各项监管制度;负责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宣传、教育,引导其合法经营,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积极组织货源,保证市场供应。县财政局制定落实临时价格干预期间的财政补贴资金及管理工作。县农牧和科技局加大对农业生产价格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管力度;积极引导农民扩大蔬菜种植面积,提高我县蔬菜消费自给率。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打击商品流通环节中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的黑恶势力。县教育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安排好寄宿制学生生活,保持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保障食堂正常经营。县民政局密切关注掌握低收入家庭的生活状况。县交通局协调运输企业做好生活必需品的运输保障工作。县统计局做好价格指数变动情况的通报;进一步优化完善统计方法,准确、真实、客观反映我县干预前后的调控效果。县监察局加强对各部门落实政府临时价格干预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负有行政责任的部门和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县广播电视站要做好价格政策的宣传报道,引导消费者形成理性的心理预期,稳定社会消费心理,并对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欺行霸市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曝光;公布干预商品的价格信息。
四、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时间:2011年4月19日至7月19日。
五、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范围:成品粮、食用植物油、猪肉、牛羊肉、鸡蛋;蔬菜类的小油菜、芹菜、萝卜、青椒、土豆、西红柿。豆制品:豆腐、粉条。
七、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的方式主要为:对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实行限定差率和调价备案制度。集贸市场经营者的商品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列入调价备案的,应是在市场销售量(交易量)较大、市场占有率较高、对市场影响较大的批发商、超市和连锁店。
八、建立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和市场价格信息通报制度。根据实际聘请2至3名具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关心价格工作的志愿群众为社会义务价格监督员,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配合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依法对市场价格行为进行群众监督,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及时了解掌握市场价格动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当地主要商品价格信息。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稳定物价既是当前一项重要的经济工作,更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积极应对,承担责任,充分发挥职能,每月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市场价格进行一至两次联检联查,并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联合调研等多种形式,对重要商品最新供求、价格动态,及时掌握,及时分析,及时应对。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确保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顺利实施,努力实现我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控制目标。
(二)准确把握政策尺度,审慎采取价格干预措施。这次我县实施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并不改变市场调节价的性质,只是对经营者调价的合理性保留干预的权力。价格部门实行价格干预措施时,必须严格本着“依法、适度、有序、有效”的原则,认真遵循经济规律,既不影响经营者正常、合法的经营活动,又要严厉打击串通涨价“肉霸”、“菜霸”等违法经营和扰乱市场的行为。县政府适时对蔬菜、肉类供应量大的经营户给予定额补贴,并结合实际制定农贸市场摊位费临时减免措施,对积极配合政府实施干预措施的企业和商户,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奖励。同时,要保证农贸市场摊位明码标价牌统一制作费用和对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义务价格监督员所需的奖励费用。价格干预期间补贴资金的管理办法由财政部门制定。               
(三)要加强市场价格监测分析工作。价格部门对列入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范围的商品的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要进行重点监测,每周周二、五上报监测信息,跟踪分析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落实情况,加强对与干预对象关联度较高的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测,严格控制价格变动的连锁反应,准确预测和判断可能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并及时上报政府。认真研究调价备案措施对企业生产经营、价格变动和群众生活的影响,及时提出完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建议,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  
(四)要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直接关系到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关系群众生活。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实施价格干预措施的必要性,引导经营者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合理制定价格。要向群众广泛宣传,实行临时价格干预并不表示价格不上涨,而是要制止乱涨价,引导消费者形成理性的心理预期,稳定社会消费心理。要向社会各方面宣传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合法性、合理性、临时性和辅助性,主动释疑解惑,争取社会各方面对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理解和支持。 

(五)坚持依法治价和诚实守信两手抓,构建市场的公平诚信氛围。积极组织主要农副产品生产商贸流通企业价格诚信行为提醒会。通报当前价格形势,宣传国家政策,消除企业的模糊认识,大力弘扬诚实守信的价格行为,培养一批带头执行国家保障市场供应、稳定市场价格政策的正面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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