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504030000020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03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发展和改革信息公开 |
同德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关于核定我县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减轻群众丧葬负担,促进殡葬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青海省定价目录》(青发改价格〔2024〕142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2〕243号),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海南州关于实施惠民殡葬政策的意见》(南政办〔2024〕1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同德县殡仪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定价。
一、殡葬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基本服务收费项目包括遗体接运、普通存放、火化、骨灰寄存、场地租赁服务收费,具体项目和收费标准见附件。在保证基本服务的供给规模和质量的前提下,殡葬服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开展延伸服务。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供群众选择的特殊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由殡葬服务机构与丧属按照公平、合理收益和诚实信用原则协议约定。未经县民政和发改部门确定的殡葬服务项目,不得开展和收费。
具体实行标准为:(1)遗体接运方面:收费标准为往返里程30公里内免费,往返里程超过30公里的每公里加收2元;(2)遗体存放:收费标准为3天内免费,超过3天的每天收10元,不足12小时按半天计费,超出12小时按全天计费;(3)遗体火化:收费标准为1100元。其中遗体火化费975元、电费25元、火化间卫生及消毒费25元、设备损耗费50元;(4)吊唁厅租赁费:长期免费;(5)遗体存放间消毒费:收费标准为25元;(6)骨灰寄存:长期免费。本收费项目及标准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
1.落实收费公示制度。殡葬服务单位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减免政策、服务电话、价格举报电话(12315)、服务流程和服务规范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2.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殡葬服务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引导群众理性消费和明明白白消费,不得以任何形式捆绑、分拆或强制服务并收费,不得限制或采取增收附加费等方式变相限制丧属使用自带骨灰盒等文明丧葬用品。不得收取双休日、夜间出车接运费、火化遗体加班费等不合理费用。
3.坚持用户自愿选择原则。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殡葬服务时,要尊重殡葬用户自愿选择意愿,与殡葬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等,不得收取合同或者协议约定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实行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措施
为减轻群众丧葬负担,遗体火化费、接运费、普通冷藏费、骨灰寄存费等殡葬基本服务免费项目的范围及对重点救助对象的殡葬服务收费减免措施,具体按省州惠民殡葬政策有关规定执行。
四、执行时间
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或省、州出台新政策规定,按照新政策规定执行。
同德县发展改革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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