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19-07-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安信息公开 |
牢记使命、为民服务
6月30日15时许,我局巡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我的孩子在巴塘步行街走失,望公安机关帮助找回走失孩子”。接到报警后,我大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向孩子家长详细了解了孩子的情况后,展开了寻查工作。
我大队民警经过近一小时不懈努力,最终在车站附近将走失孩子找到,并立即与孩子家长取得联系,并详细比对核查身份信息,确认为报警人走失幼童,孩子家长看到孩子平安无事时,紧紧握着民警的手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民警也不忘提醒家长做好日常监护工作,不要让孩子离开自己的视线,以免发生意外。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