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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3-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公安信息公开 |
办公室组织学习《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
进一步规范公安民(辅)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管理工作,避免涉警舆情的发生,3月10日下午,办公室组织学习《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并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公安工作会议精神。
学习中,何主任对《公安民警使用网络社交媒体“九不准”》规定进行全文领学,并强调;一是正确使用网络社交媒体,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二是不擅自发布涉及警务工作秘密或内部管理制度;三是杜绝利用网络社交媒体从事违法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四是根据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每一位警员做到正确使用网络媒体。
通过此次学习,全体民(辅)警都深刻认识到当前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了政治意识、保密意识,提高了政治觉悟和政治鉴别力,强化了纪律观念,对今后公安工作开展起到了促进和稳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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