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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交通运输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通知
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4号)、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青安办〔2014〕28号)转发给你们,请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时间期限和单位职责抓好贯彻落实,并于6月2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安委办负责总结后上报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2.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和公路隧道运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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