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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交通运输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呈报同德县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自评报告
海南州人民政府:
根据青海省交通运输厅《青海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实施方案的通知》(青交养管〔2016〕154号)和海南州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海南州“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南交〔2015〕149号)精神及相关标准要求对我县开展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自评,自评分数为90.5分。现将同德县“四好农村路”建设自评汇总表,随文呈上,请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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