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504170000023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5-04-1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公开 |
劳动仲裁重调解,为民解忧暖人心
为切实维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始终秉持“以人为本,调解优先”的工作理念,不断优化工作方法,引导双方当事人正确面对问题、依法调解争议。近日,同德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庭前调解方式高效化解了一起拖欠劳动报酬案件,帮助劳动者拿到工资,让劳动者安“薪”无忧。
陈某在青海某有限公司兼职会计,因拖欠工资讨要无果后向我院提起仲裁。开庭前,仲裁员本着调解为民、高效服务、调解优先的原则,在确认双方均自愿参与调解的基础上,通过耐心疏导、释法说理、积极引导当事人双方互相理解、互谅互让,最终促成当事人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了拖欠工资3万元。
此次调解工作的成功,充分彰显了调解仲裁在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进程中的关键作用,为构建和谐良好的劳动关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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