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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2-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同德县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通报和抄报机制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各乡镇、部门更好地履行消防工作职责,进一步推进我县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不断提高我县公共消防安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同德县重大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通报和抄报机制,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消防工作法律法规,围绕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新格局,加快建立和完善全县各职能部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整治火灾隐患,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为“平安同德”建设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目标任务
明确政府部门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专项行动中的职责,加强部门执法联动,共同查处消防违法行为,整治火灾隐患;通过建立通报和抄报机制,使部门和乡镇在消防工作中,全面建立权责一致、规范有序、高效联动、监督有力的协调通报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督促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严格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督促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政府将每月对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力度不大,进展不明显的单位责任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因工作不力发生火灾事故的行业系统和乡镇主要责任人讲依法依规从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行业系统和乡镇要努力延伸消防管理的触角。切实整治一批普遍存在,危害严重,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切实为和谐同德建设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建立和完善火灾隐患联合整治机制。对重大火灾隐患要按规定实行挂牌督办;整改工作由行业牵头部门或所在地区乡镇负责督办。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监督整改火灾隐患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在立案督促整改的同时抄告行政主管部门、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并按规定报请县政府挂牌督办。
(三)完善火灾隐患联合整治机制。在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各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在具体工作实施过程中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决不允许各自为阵,在工作中推诿扯皮。同时,要严格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本辖区,本系统存在的火灾隐患要及时、彻底的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消防工作是一项关系公共安全,涉及面广泛的社会管理工作,各乡镇和职能单位要切实提高做好此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它对于推进我县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确保重大火灾隐患整治火灾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抓好工作落实。县政府相关部门要依法对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实施行政监察,推动各项任务和要求落到实处。各台账责任建管部门要及时准确收集工作进展情况,做到“每月一通报”;对未按规定建立和落实消防工作机制导致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以及火灾隐患督促整改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责任。《通报》形成后要呈送政府主要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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