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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5-10-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尽快收缴县城新区扶贫攻坚村集资楼房和游牧民定居房自筹款的通知
尕巴松多镇、唐谷镇、河北乡、秀麻乡人民政府:
2014年我县在县城新区实施的扶贫攻坚村集资楼房和游牧民定居房建设项目即将竣工并交付使用。为切实做好住房分配入住工作,决定于8月15日统一组织抽签分配住房。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将各乡镇辖区内未收缴自筹款的牧户户均以4万元自筹款于8月10日前收缴到县游牧民定居办公室。由于领导重视不够、自筹款未按时缴纳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联 系 人:旦巴达杰
联系电话:0974-859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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