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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信息公开 |
关于做好同德县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的督办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城乡房屋总量、分布、户均面积及使用情况等现状,摸清城乡居民住房和商业办公用房底数,科学评估全县实施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农村奖励性住房、游牧民定居工程的政策执行、资金使用、项目实施效果等情况,总结经验,科学规划城乡住房发展规模、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明确“十三五”后三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农牧民危旧房改造计划等提供数据支撑。县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同德县城乡房屋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政办〔2017〕44号)精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方案中要求的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加快推进调查评估工作,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如有对该项工作不重视、不落实、推诿扯皮导致完成不了工作任务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究其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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