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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10-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民政信息公开 |
同德县民政局 关于开展困难失业人员摸底排查工作总结
海南州民政局:
根据省民政厅、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未覆盖的人员排查和救助工作的通知》(青民办〔2020〕139号)要求,我局积极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排查摸底和救助工作,现将有关排查和救助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及时通知各乡镇民政办和社区,对全县5各乡镇、11个社区和73个行政村村委会,讲解相关救助政策,并对村社区内受疫情影响无法返岗复工、连续三个月无收入来源的村民进行了全面排查。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户不少、一个不落的要求,对困难村民生活情况进行再排查、再摸底,落实各类救助保障政策。受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经营、生产、就业的村社区居民,基本生活是否存在困难,已脱贫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和贫困边缘人口是否因疫情影响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保障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外出务工、返岗复工的低保对象,在计算家庭收入时适当扣减务工成本。对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困难群众,通过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二、排查出的情况
目前,我局排查我县农村失业人员3人。城镇失业人员排查39人。此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采取的措施
1、按照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要求,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供养金、孤儿和其他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以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在准确掌握困难家庭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对象继续纳入救助范围,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退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因支出型贫困家庭,而达不到纳入低保条件的,通过个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临时救助,对贫困家庭成员中的重度残疾人和因病卧床一年以上的人员分类纳入低保。对于急难性救助对象,通过个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加大临时救助,对救助后仍不能解决长期性困难的,按照程序重新审核审批纳入低保制度范围,提高救助时效性和精准度,切实兜住民生底线。
3、加强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注重创新,与时俱进,通过宣传栏、明白卡、标语、电话、QQ群、微信群等形式,宣传救助管理政策和法规,引导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宣传政策向居民树立正确的救助观念,将社会救助工作做好做细。
三、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核查工作发现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工作量大,无交通工具,导致下乡入户存在困难,对服务对象家庭入户调查难上加难,并且乡镇民政工作人员调动频繁,业务工作不熟悉,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导致乡镇工作开展不均衡。再者困难户不如实申报家庭状况和财产状况,导致核查难度较大。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对农村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未覆盖的人员排查工作。计划在10月底对全县5各乡镇的失业保险政策未覆盖的人员进行排查。
2、对已排查出生活困难且失业保险政策未覆盖的人员立即进行救助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低保、特困供养、困境儿童保障、残疾人补贴、临时救助等各类救助保障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
同德县民政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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