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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12-02-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和水利信息公开 |
同政办[2011]04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海南州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南政办秘[2011]1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县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前期工作的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同德县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长: 王俊学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志全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李发录 省牧草良种繁殖场场长
李鹏毅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才项仁增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才让华杰 县财政局局长
宁秀加 县公安局局长
周 格 县民政局局长
南拉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吉群扎西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张良善 县水利局局长
肖 云 县统计局局长
徐正福 县气象局副局长
旦巴达杰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旦巴达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联络员:祁万录 联系电话:8592648。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县气象局、县统计局负责搜集整理草原资源(包括林草地)、生态、气候、土壤、水文、经济社会、草原、牲畜、牧业生产、牧民收入及牧户和分户人口等方面的历史及现状资料;县财政局负责资金管理、监督和补助资金的兑现发放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草场区划勘界等方面的指导和督促协调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基本草场勘测绘图、标识牌设立等方面的指导和督促协调工作;县公安局负责户籍确认等方面的指导和督促协调工作,为开展草原监测、执法监督以及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工作提供依据。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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