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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3-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和水利信息公开 |
同政办[2013]107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德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工作责任分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省州驻县有关单位:
为切实加快推进我县“菜篮子”工程建设,加强农畜产品生产和市场供应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现将我县“菜篮子”工程建设相关责任作如下分工:
1、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负责新一轮菜篮子建设发展规划的制定及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质量安全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价格监测及监管工作,及时掌握市场价格动态,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必要时实行价格干预措施。协同县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查处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菜篮子市场价格秩序。指导菜篮子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物流配送。负责菜篮子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推进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培育扶持政府可控的大型物流企业,落实菜篮子重要商务储备和投放工作。指导发展菜篮子生产专业合作社、农超对接、农畜产品经纪人培训鉴定、商品基地、初级市场、物流配送网络、农畜产品交易等中介机构。协调、指导农畜产品加工等项目建设。
2、县农牧局:负责拟定菜篮子工程建设年度计划。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建设和菜篮子产品生产。指导县内、县际间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领域的合作和菜篮子产品产销对接及营销网点建设。指导菜篮子生产使用技术的推广服务。指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监管和全县农产品质量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菜篮子工程建设监督检查。负责菜篮子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县财政局:负责菜篮子建设专项资金的筹措、管理和监督。负责制定菜篮子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农牧等部门开展菜篮子建设的年度绩效考核。
4、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建立菜篮子生产基地耕地的“占补平衡”。协助县农牧局负责落实将菜篮子基地划入基本农田进行“红线保护”。
5、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在城镇建设规划中,合理布局蔬菜、肉食品交易市场建设,为菜篮子产品交易提供保障。
6、县科技局:负责开展菜篮子产业的科技培训。负责菜篮子新品种、新技术、新设施的引进、示范。
7、县公安局:配合有关部门保障鲜货农产品“绿色通道”畅通,严厉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不法行为。
8、县交通局:负责确保鲜货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畅通和上级相关部门认定且已规划批准的菜篮子生产基地主线道路硬化。
9、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加强对菜篮子生产基地、园区等的环境监测,防止环境污染。协同县农牧局负责林果业科学技术开发、示范与推广,推进林果基地的开发、建设。
10、县水利局:负责菜篮子生产基地水利设施及相关配套建设。
11、县卫生局:负责做好菜篮子食品安全检测管理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县扶贫开发局:负责利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扶持连片特困地区发展蔬菜、畜牧业、特色果品等优势产业。
13、县统计局:组织全县蔬菜生产量的统计调查和季度公布。
14、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规范管理市场交易秩序,严格市场准入,查出假冒伪劣及无照经营菜篮子产品等违法行为。培育菜篮子产品品牌。
15、县信用联社:负责加强对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等方面的信贷支持。
16、县供电公司:负责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供电工作,确保菜篮子工程建设和生产用电。
各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合理推进菜篮子生产、流通、监管工作。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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