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5170000059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农业和水利信息公开 |
关于同德县香池电站退出销号的公示
根据《关于加强黄河流域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办水电站[2023]118号)要求,同德县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香池电站“一站一策”退出方案内容,于2024年1月16日现场认定,该电站厂房、机电设备均已拆除、清理到位,保留部分渠道、压力钢管用于南山绿化灌溉,保留管理房用于尔多电站基地,该电站业主已于5月14日完成植被恢复工作,通过县级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时间从2024年5月17日至2024年5月2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同德县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974-8592220
同德县农牧和水利局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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