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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9-1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 |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县交警队对我县电动车市场专项检查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电动车市场,加强电动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查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行为。规范和提升我县流通领域电动车市场秩序与商品质量,12月5日同德县市监局联合县交警队开展电动车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范围内的电动车销售点进行全面排查。
此次检查重点:一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有效、电动车来源是否合法、手续是否齐备以及产品标识、厂名、厂址、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二产品或配件是否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者相关3C认证情况;三是否存在擅自组装、拼装的电动车情况;四是否无中生有,虚假宣传,虚假表示等行为;五是否存在“傍名牌”和商标侵权情况;六是否存在经营者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动车的行为。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人次,执法车辆1辆次,对电动车经营户1户进行检查,检查三轮电动车5辆,两轮电动车3辆,检查电动车附件装置14件。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要求经营户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和台账记录,严把进货关,禁止销售未经3C认证、以及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超标”电动车。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无3C认证及“超标”电动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督促经营户履行下架义务,并及时向社会公布,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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