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5310000075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2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公开 |
同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约谈会
为进一步提高化妆品经营者管理水平,督促经营者切实履行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5月28日,同德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化妆品经营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培训会议,辖区内31家化妆品经营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培训会通过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牙膏监督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解读,深入浅出地给经营者讲解了从事化妆品经营应当履行的职责和义务,并组织经营使用单位现场签订了《化妆品诚信经营承诺书》31份。
通过此次培训,让经营使用单位更加认识到化妆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对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压实了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提升化妆品经营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切实规范了化妆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安全放心的化妆品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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