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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8-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司法信息公开 |
真心化解夸省事 实意绘就民族情
“你们做事真公道,在这里我真正体会到了民族大团结的气息,谢谢你们!”来自河南岳阳的当事人方某某感激涕零地说道。同德县矛调中心一直以来发挥着民族团结“创建阵地”作用,首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环六新”工作模式,用法治利剑为当地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保驾护航,为顺利召开党的二十大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近期中心成功调处了一起夸省跨区域合同纠纷,申请方是几年前在同德县开店铺,后来因家庭变故回到河南老家谋生的方某某,经了解方某某两年前经营一服装店,位于同德县文球服装批发城一楼东1号门店,店名为“森马服装专卖店”,后来她与当地商家才某某同协商,将该门店转给才某某,并签下合同,双方约定在本合同签订时才某某要向方某某支付商品质量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物业保证金、管理保证金等共计人民币拾万元(100000.00)整,协议签订后才某某向甲方支付捌万元(80000.00)整,剩余贰万元(20000.00)至今未支付,期间方某某多次联系才某某催债无济于事,最终方某某不远千里来到我中心申请调解,并哭诉家境困难及本地无落脚点的苦处。
中心工作人员受理该纠纷后第一时间通知才某某,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调处纠纷,调解员彻底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对才某某进行《民法典》合同篇相关法条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违约责任,最后愿意向方某某当场支付未履行款项,在调解员真心、细心、暖心的教育下双方切实了解到了彼此的不容易,相互体谅,握手言和。
最后方某某为表感谢向中心送了“民族平等 大爱无疆”字样的锦旗,到此一起夸省的合同纠纷圆满结尾,在盛夏的浓浓花意中芬芳着民族团结芬香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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