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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3-1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同政办[2013]23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农村牧区保障性住房需享受对象进行核查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牧区住房建设,进一步扩大农牧区需求,鼓励有条件的农牧民加快建设自用住房,改善农牧区群众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根据省、州有关通知要求,请各乡镇对各村社实际户数、往年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农牧户、以及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尚需改善自用住房的农牧户进行认真统计核实,以便上级部门将我县农牧区住房建设奖补对象纳入到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同时,将各村实际户数、往年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农牧户、以及未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尚需改善自用住房的农牧户清单列表,由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于2013年3月30日前上报县政府办公室。该表与“青海省农户住房普查建设住房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所录入的信息要一致,已实施和未实施的补助对象不得重复。
注:农牧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包括游牧民定居工程、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村奖励性住房建设。
二0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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