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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3-10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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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政办〔2013〕155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清理整治重点工程区域、县城规划区内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清理整治重点工程区域、县城规划区内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日

 

关于清理整治重点工程区域、县城规划区内

乱搭乱建等违章建筑的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县城乡建设发展迅速,城乡面貌明显改观,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少数群众受经济利益驱使,在县重点工程区域、县城规划区及周边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乱搭乱建临时房、简易房,严重影响了我县土地和城市建设管理秩序。为有效遏制以上违法违章现象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和土地管理秩序,保障我县重点工程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我县城乡乱搭乱建较为严重的现状,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乱搭乱建专项清理整治活动。为确保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切实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综合整治为手段,以规范管理为目的,先重点、后全面,堵疏结合,标本兼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联合执法,快速行动,依法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严厉查处非法征占、私买私卖集体土地,乱搭乱建违章建筑等行为,依法维护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清理整治的内容和工作原则

   (一)清理整治的内容

    1.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

    2.未按规定程序报批或超越职权审批的建筑物;

    3.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开工建设的建筑物;

    4.不符合规划的建筑物;

    5.已立案查办未结案的违法违章建筑物;

    6.其他的违法违章及乱搭乱建的建筑物。

   (二)工作原则:本着有利于加强我县规划建设管理,有利于社会稳定的指导思想,按照“属地管理、部门配合、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的要求开展工作。

    1.依法处理原则。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按照法定程序,一视同仁,依法处理。

    2.从简从快原则。以规范理顺为重点,考虑历史原因和现实情况,尽快解决我县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查处与规范并举原则。做到既依法查处房屋建筑违法、违章行为,又要建章立制,规范规划建设管理行为,使我县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清理整治分为调查摸底、宣传发动,下达通知、自行拆除,联合执法、强行拆除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013年11月1日—11月10日)由县政府牵头,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新区管委会、城管大队等单位具体实施,分组对县城新旧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的违章建筑进行一次全面调查取证、登记造册、建立健全各类台账。县电视台提前介入,通过发布电视公告、组织电视专题报道等形式,深入宣传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私买私卖集体土地,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行为的重要意义,增强全体社会公民的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为依法拆除违法违章建筑,查处非法占用、私买私卖集体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提供强有力的社会舆论支持。新区管委会、城管大队要在辖区内通过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城市规划建设、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开展此次清理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让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有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土地和城镇建设管理秩序,全力配合支持此次清理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下达通知、自行拆除(11月10日—11月20日)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对拟拆除的违法建筑业主姓名、建筑规模、违法类型等情况要在县电视台予以联合公示,并及时下发自行拆除通知书。在接到自行拆除通知书后,违法当事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立即对违法违章建筑自行进行拆除,并及时对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恢复原状。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城管大队、县城新区管理委员会要加强监督检查。对11月20日前按照要求自行拆除、恢复原状的,将不予处罚,不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三阶段:联合执法、强行拆除(11月20日—11月30日)对自拆期限内未进行及时拆除的,县政府将组织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单位实行联合执法,依法强制拆除,并对违法违章当事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在拆除违法违章建筑过程中,如发现有非法私买私卖集体土地、破坏林地、耕地等行为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县国土、森林公安等部门依法进行查处,构成刑事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拆除违法违规建筑、依法严厉打击非法占用、私买私卖集体土地等违法违章行为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各有关单位务必要站在构建文明幸福同德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此次集中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取得预期效果。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相关部门和责任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及时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按照本单位工作职责将任务进一步细化,责任落实到人。各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圆满完成此次清理整治任务。

(三)联合执法,处理到位。各相关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严格依法依规办事,严格履行法律程序,对做出行政处罚规定的,要坚决执行到位。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调查取证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建立制约监督机制,层层把关,不得弄虚作假、欺瞒谎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移交县纪委监察机关严肃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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