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14-03-10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同政办[2013]110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及时掌握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有力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效开展,确保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取得实效,根据《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七月份工作指令》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于7月25日15时前,上报近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二、上报内容
1、各乡镇人民政府需上报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和排查整治情况材料(内容包括:动员部署情况、辖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总体情况、对辖区单位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同时详细填写排查登记表。
2、县住建(在建工程)、工商(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卫生(医院、卫生院)、教育(学校、网吧、公共娱乐场所)、安全监管(工矿企业)、宗教(寺院)、交通(车站)、水利(水电站等水利工程)等行业部门实名上报本月对本行业系统的月度排查整治情况材料及方案,并详细填写排查登记表。
三、上报要求
相关上报内容,各乡镇,政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文件要求及时上报,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将于25日前,通过互联网对上报内容进行实名公布,若因工作不落实、开展工作不到位,对县政府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带来负面影响的,政府将严厉追究相关乡镇,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四、上报方式
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和签名,上报可采取电子文档、照片等形式通过互联网上报。县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联系人:李小龙(),邮箱:106635352@qq.com。
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登记表
2013年7月23日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