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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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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4-03-1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同政办[2013]38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3-1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去年入冬以来,我县降水量稀少,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加之正值农忙时节气温回升,且清明将至,农事生产、踏青旅游、祭祀扫墓等活动增多,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增大,据气象部门预测,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全县将继续干旱大风的高火险天气,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保护我县生态环境,保障全县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把思想统一到县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部署上来,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责任制落实到各乡镇、村(社),落实到每家每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尽最大的努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凡因责任不落实,或失职、渎职导致森林火灾发生的,要严格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确保护林人员到岗到位,切实履行管护职责,重点防火区域要坚持24小时看护;要增加季节性护林人员,重要时段、重点地段要加大巡查密度,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和隐患;遇有干旱或风力较大的高火险等级天气情况,要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在各进入林区路口增设检查岗(站),坚决查禁火源火种进入林区;要严格管理林区内村民的生产、生活用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对进入的人员实施盘查询问,禁止在林区烧灰积肥、烧荒、野炊、吸烟、燃放鞭炮和严格禁止随处烧纸、放鞭炮等违规野外用火;各有关行政执法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见烟就查,违章就罚,涉嫌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对火灾发生地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查明原因,分清责任,予以严肃追究。

三、加强应急管理 ,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要从组织、人员、物资等方面充分做好应对突发火情的各项准备,领导干部、森林防火工作人员、森林消防队员、护林人员要做好值班备勤,认真履行职责,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调度及时、指挥有力。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全力尽责履职。确保政令畅通,反应迅速。一旦发生火情果断处置,争取打早、打小、打了,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派出督查组,对辖区内森林防火的包保责任、护林组织、预防措施、火源管理、物资储备、责任追究等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明察暗访,及时查缺补漏,消除隐患,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进行通报,限期整改,确保责任落实,令行禁止。

    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面向千家万户,必须把宣传教育作为防火工作的首要任务,贯穿始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林区、村(社)、街道、学校、寺院等重点场所,通过发通告,出动宣传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政策法规、防火灭火安全知识、森林火灾典型案例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全面提高公众的防火意识,把预防森林火灾变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五、做好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准确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反馈有关情况。带班领导遇有火情要及时报告并组织扑救。做到火情处理及时,指挥调度有力,把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火情报告要及时准确,归口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满报。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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