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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14-12-24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同德县烈士陵园维修改造等项目竣工验收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州发改委批复和招投标工程建设内容,同德县烈士陵园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小组
组 长:彭毛才让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县长
副组长:李学良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成 员:邓昌录 县纪委副书记
才让华杰 县财政局局长
程嘉华 县审计局局长
童智加 县民政局局长
王占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宏元 县质监站站长
尕藏加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祁应全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郭隆生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干部
娘 梅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干部
才 旦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干部
设计单位负责人 北京中元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地勘单位负责人 青海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负责人 青海国安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负责人 青海恒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验收时间
2014年9月18日上午9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验收地点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办公室
三、相关要求
验收以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准备项目前期、招投标及资金拨付资料,施工单位准备施工资料并做总结汇报,监理单位准备监理资料并对项目监理情况做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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