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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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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8-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同德县民中桥至松多村道路等公路项目纳入代建工程的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省交通运输厅:

同兴路南巴滩至河卡山段公路项目全长127.2公里,其中同德县境内97公里,兴海境内30.2公里,项目总投资184367万元,建设年限为3年,目前该公路已开工建设。现请求贵厅将以下项目列入代建范围:

1.同德县民中桥至松多村6公里路段

2.同德县城新区南绕城路5.9公里路段;

3.同德县东西大街道路整治项目2.4公里路段;

4.县城西大街供热站巷道0.165公里硬化;

5.县养护队前木材加工厂至南环路0.287公里硬化;

6.县城东大街金牛农家院门口至宏达砖厂1.15公里硬化;

7.县城东大街清真寺西侧巷道至北环路0.95公里硬化;

8.唐谷镇建材市场西侧巷道 0.225公里硬化;

9.德什端寺院4公里硬化;

10.1)同德县牧草良种繁殖场6.98公里路段;(2第三牧业队通队公路、第七生产队通队公路及第三牧业点互通路15.93公里;(3)全场共29.88公里道路纳入财政养护范围内,从而解决道路交通无养护经费、使用年限短的问题。其中总场6.98公里,通分场道路22.9公里;

11.县城至西久公路22公里处彩门一座;

12.县城东入口彩门向东迁移项目。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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