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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同德县巴沟乡政府大门等项目纳入代建工程的报告
省交通运输厅:
同兴路南巴滩至河卡山段公路项目全长127.2公里,项目总投资184367万元,其中同德县境内97公里,项目经同德县巴沟乡政府门前,现标高设计比原公路路基高,致使巴沟乡政府及驻地所属单位比同兴公路路面低130公分,为了避免公路建设给乡政府办公楼等基础设施带来的安全隐患,现请求贵厅将以下项目列入代建范围:
1.巴沟乡政府大门1座;
2.巴沟乡政府前小型广场2000平方米;
3.原巴沟乡政府大门两侧门面房搬迁126平方米、原乡政府大灶搬迁147平方米、库房搬迁105平方米;
4.巴沟乡政府院内花园3座及绿化、入乡政府自来水及办公楼上下水、院内篮球场、院内停车棚312平方米、院内地坪硬化10000平方米、院内化粪池、路灯60盏;
5.同兴路以南乡政府及下属单位排水;
6.巴沟乡政府至乡兽医站巷道1公里硬化。
妥否,请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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