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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深刻吸取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海南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深刻吸取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事故教训
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州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2017年5月29日17时20分,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支渠五标段,查达村15#支渠(桩号1+710)段因在护坡作业采挖土方时发生塌方,造成2人因抢救无效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州政府石金友副州长、州安监局领导连夜赶赴贵德,组织贵德县相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事故善后及调查处理工作。海南州委张文魁书记和州政府索南东智州长针对此起事故及时作出指示:“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立即在全州各行各业各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州委、州政府领导指示和要求,州安委会决定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州集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开展大检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突出加强各领域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针对建筑、水利、道路等施工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住建、水利、交通等部门立即组织开展预防坍塌为主的生产安全事故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坚决责令停工停产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 ,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厉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施工流程,严格作业程序,细化安全措施,严格落实施工方案,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做到“五个必须”,即:施工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必须按规定审批或论证,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过程中必须按施工方案施工,施工方案完成后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要进一步加强对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培养一线作业人员遵章守纪习惯,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杜绝施工现场“三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
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此起事故为教训,立即对安全生产工作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当前工作中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要结合各行业领域重点工作,抓住季节特点和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工作规律,突出各行业和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不留盲区和死角。要深入分析研究重点时段事故发生的规律特点,提前研判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特别要组织对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安全风险分析、辨识和评估,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控措施,对问题和隐患做到“零容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县、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吸取贵德县拉西瓦灌溉工程事故教训,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举一反三,狠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制度措施落实。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任务的艰巨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把防范事故摆在突出位置,坚决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安全生产没有淡季的理念”,切实排查各行业各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总原则,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层层压实安全责任。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五级五覆盖”、“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攥在手上、记在心上、落在实处。
四、从严从快查处事故和追究责任。
各县、各有关部门对生产安全事故,要从严从快查处,同时倒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查清规划、立项、设计、审批、建设、生产、运输、经营、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并依法严肃追责。要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跟踪督办制度,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落实事故追责和整改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迅速行动。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基层一线进行督促和检查。
(二)明确责任,确保责任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加强对企业、有关单位自查自纠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督查。
(三)即查即改,消除隐患。要把隐患整改贯穿大检查始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未发现的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加大检查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教育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各县人民政府和州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各个企业和所属单位,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本地区、本部门开展大检查的方案和总
结于6月8日、10月25日前报送州安委会办公室。同时,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每周上报一次动态或信息。州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按照“四不两直”方式随时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重视或对大检查工作开展不积极的地区、单位,州安委会办公室上报州委、州政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8513448,传真电话:852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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