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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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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8-3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8-31 浏览次数: 【字体:

尕巴松多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对同德县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确保城镇建设顺利进行,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德县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长:丁 瑞 毅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苑旦坚措     县委常委、务副县长

        王 占 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员:东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

        青 却 加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冷本才让     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局长

        赵 学 军     县环境保护与林业局局长

        武 同 生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童 智 加     县民政局局长

        才 太 本     县水利局副局长

周 泽 加     尕巴松多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由青却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成员部门职责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任务,推进高原美丽城镇建设工作;县发改局负责高原美丽城镇建设项目的前期立项。加强投资管理,整合相关项目,充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库,增强美丽城镇建设发展后劲;县国土局负责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总体用地土地预审意见;县交通局负责实施高原美丽城镇道路项目工程,指导做好城镇道路建设和管养;县水利局负责水利工程项目工程的实施,指导督促城镇河道治理工程,指导美丽城镇建设中水资源利用,并做好水利项目申报和实施、督促检查工作;县民政局负责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建立以城镇低保为基础,以其它手段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开展社区组织、民间组织建设和参与指导社区文明创建活动;县林业环保局负责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加强城镇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城镇环境保护力度,做好项目的环评工作;尕巴松多镇负责与乡镇居民协调,做好相关拆迁工作,积极配合各部门实施城镇管理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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