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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0-08-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关于设立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关于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河湖“四乱”问题,加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支持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现将我县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0974-8592220
(二)电子邮箱:
(三)信函举报:
收件名称:同德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邮寄地址:同德县西大街1号
邮政编码:813299
二、监督举报受理主要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水面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采砂取石(土)、堆放垃圾(废弃物)等问题;
5.河湖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
人接听等现象;
6.其他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环境、影响水生态等行为。
欢迎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阻挠涉河违法行为。我们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同德县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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