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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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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0-08-20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关于设立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和县关于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活动的安排部署,严厉打击河湖“四乱”问题,加大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力度,进一步畅通社会公众监督渠道,保障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支持我县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推动河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现将我县河湖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公告如下:

一、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0974-8592220

(二)电子邮箱:

TDXhhzb@163.com

(三)信函举报:

收件名称:同德县河湖长制办公室

邮寄地址:同德县西大街1号

邮政编码:813299

    二、监督举报受理主要内容

1.向河道倾倒垃圾、偷排污水及其他污染物等行为;

2.水面存在垃圾漂浮物、水体散发腥臭或刺鼻气味等现象;

3.侵占或毁坏堤防、护岸等问题;

4.在河湖库渠管理范围内非法开展涉河建设项目、采砂取石(土)、堆放垃圾(废弃物)等问题;

5.河湖长制信息公示牌损坏未及时修复、公示牌电话无

人接听等现象;

6.其他造成水污染、破坏水环境、影响水生态等行为。

欢迎广大农牧民群众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阻挠涉河违法行为。我们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同德县河长制湖长制办公室

              2020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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