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5170000059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5-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2024年第1季度同德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信息公开
一、监测情况
2024年1季度,同德县县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由省生态环境厅委托青海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共监测1个水源地,即同德县尕干曲水源地。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地表水源地水质监测项目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基本项目(23项,化学需氧量除外)、表2的补充项目(5项)和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评价标准根据《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进行评价,其中基本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进行评价,补充项目采用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24年第1季度,同德县尕干曲水源地58项(水温、总氮、粪大肠菌群不参与评价)水质监测指标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类标准。
2024年5月17日
备注:
1.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进入输水管网送到用户的和具有一定取水规模(供水人口一般大于1000人)的在用、备用和规划水源。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和饮用水的区别:饮用水水源为原水,居民饮用水为末梢水,水源水经自来水厂净化处理后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后,进入居民供水系统作为饮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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