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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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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5200000062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5-1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同德县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2024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施行以来的第“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社会各界的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同德县2024年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同法委普法组〔20245号)文件要求517日,同德县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在宗日广场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同德县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积极向群众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章关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相关规定,使群众明白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除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现场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30多份、环保袋20个、围裙30件。

通过本次活动,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利器,积极引导干部群众依法维护自身环境权益,懂得运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斗争,为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发挥积极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下一步,我将持续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成为家喻户晓的“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引导群众积极行使法定权利、理性表达合法诉求、依法保护合法权益,以民法“典”亮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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