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1230000017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2-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 |
同德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信访举报整改销号公示表(噪音)
整改任务概述 | 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五组第二十六批(青督转字(2023)第218号)信访件编号为 D3QH202312170016 交办给你们。内容为:“海南州同德县萌知茶茂歌舞厅晚上10:00噪音扰民,希望可以降低音量” |
整改实施主体 | 同德县人民政府 |
整改目标 | 通过认真办理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和噪声污染防治专项行动,有效落实治污责任, 稳步提高智力水平, 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逐步形成宁静和谐的文明意识和社会氛围。确保各类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排放满足相应的管控标准。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一是开展调查核实。由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尕巴松多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具体业务负责人第一时间赴群众举办案件地点开展调查核实。二是依法依规处理。根据核实调查结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按法定职责和《同德县县级国家机关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分别作出处理决定,规范经营者日常经营活动,保障营业场所周边声环境质量。三是开展举一反三。结合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和社会噪声特点,严格落实责任制,全面开展噪声污染防治专项监督检查执法活动,细化重点监管领域,提高噪声污染防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效性。四是完善长效机制。通过开展举一反三,形成“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属地配合”的噪声污染防治联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全力推动改善声环境质量。 通过县生态环境局以居民信访投诉为抓手,以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噪声污染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维护我区良好声环境,进一步提升噪声污染防治水平,持续改善辖区声环境质量,营造良好人居环境。 |
整改完成时间 | 2023年12月20日 |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 造却加 0974-85912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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