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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卫生健康局 |
科学抗疫,规范消毒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应合理使用消毒剂,遵循“五加强七不宜”,真正做到切断传播途径,控制传染病流行。
“五加强”
一要加强隔离病区、病人住所的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二要加强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的消毒频次。
三要加强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清洁消毒。
四要加强垃圾、粪便和污水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
五要加强个人手卫生防护。

“七不宜”
一、不宜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比如使用洒水车对街道、广场、公园等消毒)。
二、不宜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
三、不宜直接使用消毒剂(粉)对人员进行消毒。
四、不宜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粉)进行消毒。
五、不宜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空间)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
六、不宜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
七、不宜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主要是指有效氯浓度大于1000mg/L的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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