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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5-07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卫生健康局

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 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8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07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进一步开展我县新冠肺炎疫情风险人员排查,严防疫情输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告如下:

一、凡是4月24日以后从湟源县城关镇、巴燕乡辖区返县人员;4月29日从城西区格林兰郡小区、世通国际小区、汇宁路杨家寨安置小区等重点区域返县人员;5月4日在贵德县黄河清大桥北游客服务中心水车广场广场停留过的返县人员,立即向居住地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及疾控中心报备,暂时居家不得外出,配合落实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二、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对“五一”假期后所有来县返县人员,持续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1号通告要求执行相关防控措施。

三、认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履行自我管理责任,遵守防疫要求,配合防疫管理,坚持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自己健康的守护者。要积极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养成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前往就近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并如实向接诊医生告知个人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要继续大力宣传接种疫苗的有效性,让广大群众知晓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传播的最经济、最有效、最方便的措施,持续推进18岁及以上人群加强免疫和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同时,积极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加强异常反应监测处置,确保接种安全有序,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五、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做好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同时,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履行核酸检测、健康管理等规定的,不主动如实报备、刻意隐瞒行程、弄虚作假逃避检查、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编造涉疫虚假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同德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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