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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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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1-06-24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乡村振兴信息公开

2021年同德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4 浏览次数: 【字体:

2021年同德县涉农扶贫资金(500万元)项目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示。

一、项目实施范围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以下三个方面:

(一)用于同德县扶贫开发局工作经费,按照《青海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17]925号)文件精神,安排同德县扶贫开发局工作经费用于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会议经费、燃料费、印刷费。

(二)用于2021年项目建设管理第三方公司服务费、项目前期可研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三)用于决各乡村在项目建设中未考虑到的或急需解决的补助资金。

二、资金投入规模

2021同德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总投资500万元,3个项目。资金来源:县财政整合资金。

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费60万元项目管理410万元乡村振兴发展补短板资金30万元。(详见附表4-1)

附表4-1:

    2021年同德县涉农扶贫资金分配计划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资金

实施主体

1

同德县扶贫开发局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规划编制、项目评估、检查验收、成果宣传、档案管理、会议经费、燃料费、印刷费。

60

县扶贫开发局

2

项目建设二类费

项目建设管理第三方公司服务费、项目前期可研编制、地质勘查、测绘、工程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工程监理及预决算审计费等。

410

县扶贫开发

3

乡村振兴发展补短板资金

解决各乡村在项目中未考虑到的或继续解决的补助资金

30

县扶贫开发局

三、绩效目标

2021同德县涉农扶贫资金项目资金规模500万元

(一)通过同德县扶贫开发局工作经费的支出能推进各项业务工作,规划好今后几年的工作方向,为后期开展好各项工作提供保障,年内支出率达到95%以上。

(二)通过项目管理费的支出能有准确效的推进我局2021年各个项目落地、施工验收,便于项目的统一管理,防止出现项目资料乱、散等现象的发生,年内支出率达到95%以上。

(三)通过乡村振兴补短板资金的支出能切实的解决各村或村集体发展所需的缺口资金问题,年内支出率达到95%。

四、实施期限

2021年5月11月组织实施完工。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按照《青海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青财农字[2017]925号)文件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

(二)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要做好日常项目的管理,资料整理、工程进度的督促和工程质量的监督。“十四五”规划要切实结合同德县县情,着眼乡村振兴长足发展,紧紧围绕“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深化农村改革、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安排专人做好项目跟踪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如期完成。按照“当年项目当年完工、当年见效”原则,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安排专职人员,做好项目跟踪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进度要与资金拨付进度同步,各项目按照方案要求,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实施、验收、报账、绩效评价工作。

(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财经意识、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项目跟着计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进度走”的原则,做到所有扶贫资金一律直接下达到项目,并实行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验收到项目,确保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挤占、挪用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保证扶贫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公示期为2021年6月23日至7月1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项目和项目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等行为,请向县扶贫开发局举报。

举报电话:0974--8591270

同德县扶贫开发局

2021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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