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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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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7-07-21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应急管理信息公开

同德县二0一二年防洪抢险预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7-21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对防洪抢险救灾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保障汛期我县社会经济和谐发展,避免国家、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防汛抢险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防汛工作的指导方针是“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原则是“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防护,谁设障谁清障,谁违章处理谁,谁破坏重罚谁”。
第二章 指挥机构
  一、指挥机构:
  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是防汛抢险工作的指挥机构,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水利局。
  二、职责:
  l、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抗洪抢险过程中抗洪抢险 的指挥、专业抢险队伍的抗洪抢险以及组织紧急情况下居民的安 全撤离和安置工作。
  2、县防汛办公室负责我县防汛日常工作,包括防汛值班、水情信息反馈、防洪工程建设、检查、维修、加固、防洪资金使用管理及物资储备等工作。
第三章 防汛抢险的基本任务
  一、防汛抢险的基本任务:
l、贯彻执行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积极修建和治理汛险隐患工程设施。
2、抢险、排险、救人、安置灾民。
3、保护县城市政公用设施以及国家、集体和人民财产安全,保护农田、草原、林地。
4、维护社会稳定,迅速恢复生产。
  二、防汛抢险工作的基本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无条件服从县防汛指挥机构的领导和指挥,统一调度,统一行动,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261930为我县的主汛期,县防汛办汛期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值班电话:8592220
  3、各有关单位防汛组织要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所属区域的河道、沟渠、水库、防护堤、易塌方等重点地段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患于未然。
  4、各有关单位除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抢险队伍外,要积极组织内部救护队伍,搞好自救工作。
  5、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力量,搞好河道、沟渠的清淤清障,保证行洪畅通。
  6、各有关单位防汛组织,从61起一律进入防汛值班,值班人员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发生险情及时上传下达,如因机构不健全或无人值班而延误了抢险时机,将追究单位领导和当班人员的责任。
  7、凡在防汛抗洪救灾中玩忽职守,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四章 防护区域
  同德县的防护区域为同德县三乡两镇管辖的范围,主要为县城、三乡两镇各行政村、灌区的防洪设施及渠系,重点为县城北山、巴沟地区的水利设施及发电厂。
第五章 抢险队伍组建及资金筹措
  一、防汛专业抢险队伍的组建:
  1、有关单位要按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制定的防洪预案中的具体要求,协调、落实好抢险队伍,包括抢险人员、医护人员、抢险车辆、机械设备等。
  2、抢险队伍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要求进行具体分工并将各项 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提前做好一切准备工作,要确保人员、车辆 随时启动。
二、抗洪抢险资金筹措:
1、抗灾抢险资金筹措:前期资金筹措暂由县政府统一安排,如遇实际抗灾抢险,由县防汛办公室及有关部门向县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申请筹集解决。
2、防汛物资准备:由县防汛办公室协调,统一调度,并向县政府及省级部门申请筹集物资储备的经费。物资准备主要包括:麻袋、草袋、编织袋、铅丝、水泥、砂石料、劳动工具、照明设备等。
第六章 职能分工
根据《防洪法》的有关规定,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防汛工作的法定责任人,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是本单位防汛工作的法定责任人。按照防汛工作的方针和原则,结合各单位的居住区域、生产范围和职责分工确定责任。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统一部署,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搞好防治工作。
1、县防汛办: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防汛 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本区域内防洪工程的检查,维修、加固,并提 前做好防汛物资储备。
2、县水利局:负责本地区防洪工程的行业管理,组织检查泄 洪、排洪。督促落实防汛病险工程加固、维修,确保防洪设施安全运行。
3、物通公司、百跃公司、远征公司:
除负责辖区内的发供电设施安全度汛外,更重要的是保证水库、电站等蓄水防洪设施安全度汛;物通水电厂、戈迈三级电站要制定水库汛期运行计划,确保最大调洪能力。汛期时刻保持与县防汛部门联络畅通,及时向县防办提供水情变化情况,将每天的实际库容、泄洪量和水位标高按时向县防汛办报告。
4、驻军及武警部队:根据汛情需要,协调、集中、组织力量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救灾及执行重大防洪措施的任务。
5、县交通局:负责县城市政公共设施安全度汛,保证排供水设施畅通,协助县防汛指挥机构搞好县城防洪.负责交通于线安全度汛,对病险路段提前进行加固,确保交通干线畅通无阻。
6、县发展局:负责县属企业安全度汛,督促企业对各类防洪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7、县电信局:负责在汛期内维护好一切通讯设施,必须保证通讯线路安全度汛,优先保证防汛指挥、水文、气象、电力,特别是水库信息传递畅通无阻。
8、气象局:做好汛期中、长期天气形势情报和天气预报,对重点灾害性天气预报要做到测得准、报得出、报得快,全力为防汛指挥高度提供科学依据。
9、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汛期要牵头落实好医疗服务队、救护车辆和药品供应等。
10、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相应的防汛资金、物资储备等费用。
1l、县教育文化局:按照防汛指挥部的部署,做好汛期防汛抢险救灾的宣传工作,负责做好县民族中学及其它学校的防汛抢险工作,确保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
12、县公安局:落实防汛期间的治安保卫工作,加大打击偷盗水利设施和防洪物资及破坏防汛设施犯罪活动的力度,积极配合县防汛办搞好抗洪救灾工作。
13、各乡()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洪救灾,确保防洪设施安全运行和农业灌溉正常用水,加强对山区、沿河沟岔滑坡泥石流易发区的观测,特别是牧区夏季草场住扎在行洪沟、蓄水坑内的帐篷,临时居住点的管理,以免汛期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重大汛情发生后农牧民自救,互救的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抢险反应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任何单位、个
人都有参加防汛救灾的义务。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和民兵
执行国家赋予的抗洪抢险任务。为确保抢险救灾工作的统一指
挥,维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遇有超标准洪水和险情,灾情发生,抢险分工如下:
l、县防汛指挥部:全面负责抢险救灾工作,实行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车辆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防洪法》行使政府职权。
2、县防汛办:在县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区内防洪物资储备、协调,抢险工程的监督利现场指挥工作。
3、县水利局:组织实施县城北山泄洪渠、堤防等重点防洪地段的加固工作,为指挥部提供抢险排洪措施意见。
4、县民政局、驻军各部:负责受灾人员的疏散、安置及生活救济工作.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预案的具体要求,提前落实好抢险队伍和车辆,以免措手不及。
5、医疗卫生部门(县计控中心、县人民医院、县藏医院)由县卫生局牵头,组织协调、落实30人的医疗服务队及救护车辆2台,深入灾区,救死扶伤,防止疾病的传染蔓延。
6、建设、交通、电力、邮电等部门要及时组织力量,抓紧交通、供电、通讯线路的抢修,迅速恢复交通、供电和通讯的正常运行。建设部门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县防汛指挥部搞好县抗洪救 灾工作。
7、公安部门:要及时抽调人员到受灾现场维护治安,对不法分子破坏活动严惩不贷。在紧急防汛期,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 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行交通管制。
8、抗洪救灾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部门、各单位 要认真负责本系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授受防汛指挥部和防汛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二、其他方面抢险反应:
各单位、部门要加大对职工的宣传,提高职工抗洪救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八章抢险力量
以下单位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提前落实好抗洪抢险队伍、机械和车辆,听候调遣.保证汛期随时启动,不得延误抢险时机:
教育系统50人、运输车辆3台;农牧系统30人、运输车辆2台;县中队20人、公检法司30人、车辆3台;交通系统20人,运输车辆3台,装载机或推土机挖掘机各一台。
第九章其它事项
一、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水情变化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二、紧急防汛期。县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撤离路线及安全区域,并迅速组建抢险营救队伍,按照防汛指挥部制定的安全区域疏散群众,及时撤离险区。
三、进入紧急防汛期,新闻单位要按照防汛指挥部的要求,适时进行宣传,以平息谣言,稳定民心,保持社会稳定,必要时,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决定,利用新闻媒介及时通知居民迅速撤离。
四、在抗洪抢险救灾行动中,各单位要顾全大局,协同作战,无条件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第十章 奖励和处罚
 一、对在抗洪抢险救灾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和物质上的奖励,对给国家和人民财产造成损失的玩忽职守、违法违纪人员,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二、本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
三、本预案自下达之日起实行。
四、本预案由县政府防汛抗旱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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