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6042700000627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6-04-2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医疗保障信息公开 |
关于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线索的公告
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2026年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护全体参保人的合法权益,现将我县医保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重点内容及监督投诉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对我县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给予监督并提供问题线索。
一、举报范围
(一)全县所有定点医药机构;
(二)医保部门经办人员;
(三)医保参保人员。
二、整治重点内容
(一)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和线索。定点医疗机构存在虚假诊疗、虚构入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过度诊疗、分解住院及不按规定执行集采政策等问题。定点零售药店通过空刷和套刷医保凭证、倒卖“回流药”、串换医保药品、超量开药及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等方式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
(二)医保经办人员对医保基金使用监督管理不力的问题和线索。即医保经办人员对医保基金审核不全面、违规办理医保待遇、违规支付医保费用、违规拖欠“两定”机构费用、利用医药机构审批和业务管理、“两定”机构资格准入及资金拨付等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问题。
(三)参保人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问题和线索。参保人通过个人账户违规兑付现金、重复报销、冒用医疗救助人员、死亡人员身份等就医购药、转卖倒卖药品、将本人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违规使用等问题。
(四)其他涉嫌侵犯群众利益的问题。即其他侵犯群众医保权益的问题。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0974-8591993/0974-8592158
(二)举报邮箱:1933449841@qq.com
(三)来信来访:同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医保稽核办公室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请举报人尽量提供详实,准确的线索信息,如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人员,药品名称,规格,涉及金额,相关票据凭证等,以提高举报线索的可查性和有效性。同德县医疗保障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将按《青海省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青医保局发〔2021〕52号)的相关规定,对举报人员身份信息进行保密后给予举报奖励。
同德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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