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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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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18-01-0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综合政务

2017年同德县保障性住房第二批资格审核公示名单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住房保障政策,为规范同德县保障性住房审查制度,确保保障范围及对象的准确性,达到公平、公开、公正。经申请人户籍地居委会、所在单位、乡镇、民政等相关部门审核,并经同德新区保障性住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2017年第二批申请保障性住房对象资格进行复审,通过复核确认符合保障性住房保障条件,现将其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10天),希望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对不合符住房保障条件的公示对象予以举报,以便我中心及时查处。
  后附:同德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公示名单(共  47   户)
同德县保障性住房资格审核公示名单
1 孔秀娟 17 加羊吉 33 德吉措
2 付青莲 18 才让吉 34 尕藏卓玛
3 马文琴 19 豆拉加 35 陈丽平
4 看卓太 20 拉项东 36 祁才旦卓么
5 银才 21 尕玛落周 37 完麻仁增
6 力项措 22 达措 38 拉杰布加
7 恰毛多 23 仁增多杰 39 多杰卓玛
8 加科 24 拉毛才让 40 马秀兰
9 李幸 25 卓玛本 41 赵娟
10 图旦达杰 26 李小堂 42 李刚刚
11 普哇加 27 卓麻加 43 刘西茂
12 洛怕 28 彭毛太 44 孔繁秀
13 才扎 29 周毛措 45 完玛叶
14 改关杰 30 改日多杰 46 缑军奎
15 才吉加 31 赵小梅 47 索南更桑
16 扎西才让 32 普日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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