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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2-02-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
同政办[2011]74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禁止在班多水电站库区河道内进行捕捞木材、 钓鱼等活动的通知
巴沟乡人民政府:
接到黄河工程建设分公司班多工程建设部的函,近日来,我县辖区内有部分村民屡次进入班多电厂库区河道内进行捕捞木材、钓鱼等活动。由于目前我县已进入防汛时期,加之近期来连续降雨,致使库区河道内水位猛涨,为维护好当地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禁止一切人员进入班多水电站库区河道内进行捕捞木材、钓鱼等活动。请你乡详细调查掌握库区内人员活动情况,着力做好当地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严防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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