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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效日期: | 2012-02-28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
同政办[2011]79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地质勘查工作及矿山企业开发 外部环境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十二五”是我县实现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为加快我县资源开发步伐,特别是加快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进程,实现早出矿、出好矿、找大矿的目标,切实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保障水平,根据海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的通知(南政办[2011]5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外部环境有关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德县地质勘查工作及矿山企业开发外部环境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何 香 龙 县政府副县长
成员:王 志 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南 拉 加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吉群扎西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局长
李 鹏 毅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乔 龙 县监察局局长
多 洛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闫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才让扎西 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科员
扎西东周 尕巴松多镇镇长
红 卫 唐谷镇镇长
何啟峰 巴沟乡乡长
豆 本 加 河北乡乡长
烈日多杰 秀麻乡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南拉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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