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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12-2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管理秩序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关于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管理秩序实施方案》(南政办〔2014〕59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了《同德县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管理秩序的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5月9日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9日印发
关于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管理秩序的实施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在征求群众意见时反映的“关于国土主管部门和个别工作人员,在土地审批时不深入实地查看和调研,存在随意审批现象,致使个别居民乱搭乱建,诱发矛盾和纠纷等问题”。切实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管理秩序,促进同德县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对全县城镇土地管理秩序进行整顿和规范,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划为先,依法行政,全面清理、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管理秩序,着力解决土地市场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控制土地资产流失,盘活存量土地,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建立健全统一、有序、规范、严格土地管理长效机制,促进土地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推进城镇化建设进程。
二、整顿和规范的原则
(一)自查为主,联动配合。整顿和规范工作由县政府领导小组牵头,国土、住建、监察、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联合执法,各乡镇开展自查自纠,宣传动员并进行整顿和规范,县政府领导小组届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尊重规划,严格执法。整顿和规范工作必须尊重和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严格按土地管理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决查出非法占地、违法批地、擅自圈占、违规批地、违反城镇规划用地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做到依法管地,依法批地,依法用地。
(三)重在规范,促进发展。通过清理、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建立健全土地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依法加强土地管理,通过以市场化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经营水平,实现土地效益最大化。
三、整顿和规范的重点及目标
全面清查各乡镇、县城所在地、交通沿线集镇、城乡结合部的违法违规用地情况;清理整顿非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违法违规批地供地行为;清理整顿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非法占地、违法供地、闲置土地、擅自改变用途等问题;清理整顿违法占地、违法入市、乱搭乱建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违法炒卖土地、谋取暴利行为。从而实现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清理、查处和纠正,城镇国有土地全部纳入依法管理,依法依规用地范围,土地管理秩序得到规范,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经营性用地全面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土地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同德县土地管理秩序整顿和规范工作顺利进行,县政府决定成立县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 彭毛才让 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武 同 生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 树 新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王 占 云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 完 么 加 县监察局副局长
余 庆 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王 文 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尕 藏 加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多 洛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闫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 英 牧 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队长
朋毛才让 县住建局城管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有关工作。
五、方法及步骤
采取自查和督查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自查为主,县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将进行督查和指导。
(一)部署阶段(2014年5月10日前)。各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认真领会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工作精神实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责任,抽调人员,尽快开展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以宣传,赢得全社会的支持,迅速形成整顿和规范土地管理秩序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清理阶段(2014年5月10日至6月10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时间、人员,对辖区内的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全面清查,全面调查掌握每宗违法用地的违法主体、违法时间、违法性质、建筑用途、是否符合城镇规划等情况。同时,要对清理出来的具体情况进行分类整理,建立台账,逐案列出整顿和规范的方案和处置办法,并逐一落实处置的具体目标和完成时限。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按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依法依规落实整改。对于违法违规用地的处置,要在违法违规用地主体自行纠正的基础上,按照不同情况,分类加以处置,做到该处理的坚决处理,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纠正的主动纠正,该查处的立案查处,该曝光的及时公开曝光。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0年7月10日至8月10日)。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对整顿和规范工作进行总结和“回头看”,对工作不细致,措施不得力,整改不到位的进行查漏补缺。工作总结要本着实事求是态度,不回避、隐瞒问题,真实反映本次整顿和规范工作情况,找准问题症结所在,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城镇土管理相关机制及制度。在违法用地的防范处置上,要重点围绕强化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为核心建立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工作总结于2014年8月15日前报县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市场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资源局)。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从事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坚决彻底,并将其作为实践群众路线的重要内容和今年重点工作来抓,确保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同时,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宣传,依法查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用地观念。新闻媒体要集中开展宣传活动,抓好正反典型事例的宣传和曝光工作。以实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遵章守法,努力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意识。以清理和查处存在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建立健全统一、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为目的,对发现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进行清理整顿,依法处置,特别对涉及面广、性质恶劣、影响极大的严重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隐瞒不报,抵制整顿和规范工作要严肃处理。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查。目前,我县各乡镇、县城周边、新区等区城违法乱搭乱建现象严重。因此,在这次整顿和规范城镇土市场秩序工作中各乡镇、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查处整改工作,严禁出现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现象。县政府将组成专项整治督查组开展专项督查,对走过场、图形式、执法不公等现象将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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