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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2-07-26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自然资源信息公开

同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关于同德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图斑无责任主体废弃矿山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2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2021]1283号)和《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青自然资[2021]283号)等相关文件,2021年10月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开展了全县117处图斑实地核查工作,经实地核查确认我县有11处图斑为历史遗留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具体图斑编号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同德县历史遗留无法确认治理恢复责任主体的无主废弃矿山

                     同德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2022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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