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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4-03-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组织机构简介 |
同政办〔2013〕42号 同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同德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电网的运行安全,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稳步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同德县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彭毛才让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李学良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
成 员:公保才旦 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副局长
闫 刚 县公安局副局长
余庆海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贾秀艳 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副局长
王文良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加 洛 县水利局副局长
索南多杰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班玛旦正 县司法局副局长
扎西才让 县工商局副局长
贾成祥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刘 奎 县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局局长李学良兼任,副主任由县供电公司副经理贾成祥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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